权平律师事务所|发生交通事故后,“私了”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25-03-23人气:10

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驶员应主动出示驾驶证,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拍照留证,尔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进行协商。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应当拟定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列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等重要信息,并列明达成一致的赔偿事宜。1 (72).jpg

协议拟定后,双方共同签名后,各留一份,然后办理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事实部分没有异议,但对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可将争议提交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定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裁判。

17.jpg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 (71).jpg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标签:全部

网友评论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

局域网网友
在线客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17508906369

微信咨询
权平律师事务所官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