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离婚,需要对子女归谁抚养作出安排。但是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因素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具体都有哪些情况能变更抚养权呢?
1. 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话,可以变更抚养权。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没有进到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可以变更抚养权。
3. 未成年子女已八周岁以上,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变更抚养权。
4.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子女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并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
另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行使探望权的方式让孩子享受到正常的父爱和母爱,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家庭破裂给孩子的心灵带来的创伤,让孩子可以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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