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虽然优惠,但是因不能看到商品的质量等问题,所以常常产生纠纷。网购产生纠纷时消费者可以选择与店家进行商量,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那么网购遇假货,应向哪家法院起诉?
网购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大家在网购遇假货时,不管商家在哪儿,都可在收货地法院起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权平提醒,购物时要注意保存好交易凭证与卖家之间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等,同时,要留心商家信息,截图实名认证信息,一旦出现纠纷,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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