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时限是如何规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情况下,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申请。
若患者死亡,其家属应当在患者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申请。
对于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依据相关法规条例,医疗事故的鉴定期限通常设定为60个工作日之内。
自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向当事人双方发出提交相关材料的通知。
当事人收到通知后,需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提交所有需要的材料以及详细的书面陈述和答辩。
医学会对接到的当事人所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应在4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如果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对于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限涉及申请时限、鉴定期限以及重新鉴定的申请时限等多个方面,具体时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而定。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时限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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