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中奖!价值5000元的手机免费送!”当直播间里弹出这条消息时,王女士激动得差点跳起来。她按照主播要求完成点赞、关注、分享等一系列操作后,满心期待地等待奖品上门。然而,两周过去了,手机杳无音信,联系客服也只得到“再等等”的敷衍回复。那么,这种抽奖却不发货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
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
(二)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要求其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提供与被调查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查询、复制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账簿、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与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五)查询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的银行账户。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应当向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采取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措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告,并经批准。监督检查部门调查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应当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从事不正当竞争,受到行政处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以非现金的物品或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需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
主办方或经营者应确保抽奖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不得采用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综上所述,直播间抽奖不兑现属于欺骗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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