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平律师事务所:旅游途中被宰客,消费者能索赔吗?

发布时间:2025-08-27人气:5

小妍在旅游时看见一家餐馆吸引了她的目光。她被这热闹的氛围和诱人的饭菜所打动,便走进餐馆,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服务员递上菜单,小妍点了几样招牌菜,不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饭菜被端上了桌。

 

小妍吃完饭后结账,服务员递来的账单却让她大吃一惊。明明只是吃了点家常菜,居然要八千块钱,和店家争执无果后,小妍憋屈的付了钱,但她越想越不甘心,于是便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找商家索赔,那么小妍应该如何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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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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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有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第五十六条

国家根据旅游活动的风险程度,对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高风险旅游项目等经营者实施责任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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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宰客情况,小妍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热线12315,或文化和旅游部热线12301进行投诉。

 

如果您还有哪些方面不懂,可以与权平律师事务所取得联系。无论是民事方面,还是刑事方面,只要您有法律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咨询。

 

海南权平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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