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喧嚣中,租房成为了许多人的生活常态。然而,当租房合同还未到期,却遭遇房东突然要求搬走的情况,面对这种困境,租客究竟应该如何维权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租客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

如果房东拒绝承担责任或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租客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面对合同未到期被房东赶出的情况,租客应首先明确房东的违约行为,然后采取友好协商、收集证据、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等应对策略。如果房东拒绝承担责任或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掌握的法律知识越多,才能尽最大的可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权平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值得信赖。有法律相关的事情,请认准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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