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好友之间难免有人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借钱,自己本是出于好意借给对方钱,但有时候会遇到对方不按期还款,甚至翻脸不认人的情况,那么遇到这样的人该怎么做才能把钱要回来呢?
1.对方欠钱不还,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处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看对方是否有还款的意愿。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到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如果申请调解不成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出借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需要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对方在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权平提醒,遭遇欠钱不还,要学会使用合法的方式拿回自己的钱,暴力追债是犯罪行为切不可行,得不偿失的事情一定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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